郴州这些业务可“全程网办”啦!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

广大市民: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市政务服务大厅人员密度,避免交叉感染,以下事项可以全程网上办理,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采取网上办理,不要进入大厅现场申请。

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通过“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平台”(与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约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安装)实现网上办理的包括: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登记,商品房预告登记转现房登记及预告抵押转现房抵押合并办理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

还可以通过“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官网-综合查询”栏目,在线查询相关登记业务办理进度、落宗情况、房产登记信息及电子证书证明。可以在线获取、查验有(无)房证明及电子证书证明。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

可通过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gjj.czs.gov.cn/)、关注“郴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在线办理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偿还贷款提取、异地转入接续申请、变更贷款还款账号等业务。

可通过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gjj.czs.gov.cn/)、关注“郴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报相关表格,联系市住房公积金窗口,通过邮件等方式线上提交表格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基数调整、缴存等归集业务(咨询电话:2247122)。

三、市医保局窗口

(一)参保单位人员异动申报、征缴、医保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或单位可将《异动表》、《参保凭证》、《医保关系转移联系函》等相关资料拍照发至邮箱,工作人员处理后以邮件方式反馈办理结果。(市本级:811488485@qq.com,咨询电话:2193961;北湖区1276557520@qq.com,咨询电话:7503205;苏仙区:3147059541@qq.com,咨询电话:2897199)

(二)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尚未进行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可采取微信、邮箱或EMS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经办人可先通过电话、微信、QQ工作群进行申请,再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到指定邮箱811488485@qq.com,工作人员审核、录入完后,将申报结果反馈给参保单位。(咨询电话:2254961)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本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截止时间延长至6月30日,在此期间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仍可按正常参保情形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参保人员可通过“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智慧人社”APP、银行代扣进行网上缴费。(咨询电话:市本级2257456,北湖区7503205 ,苏仙区2897199)

(四)医保卡或社保卡挂失、补办:医保卡挂失可在各协议零售药店凭本人身份证进行挂失,挂失后如需急用可与医保经办机构预约办理(咨询电话:市本级2257456,北湖区7503205 ,苏仙区2897199);社保卡挂失、补办临时卡:在郴州市燕泉路市人社局社保卡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2231259)

(五)城乡居民医保缴费: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可以通过湘税社保APP、湖南农银微银行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办理城乡居民新参保、异动等业务可先通过电话咨询办理。(咨询电话:北湖区2162711,苏仙区2880501)

(六)异地安置就医和异地急诊就医备案: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均可通过关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掌上查询医保参保信息、办理异地安置就医和异地急诊就医备案申请,也可通过电话+传真办理。(城职咨询电话: 2267339,传真:2819253;城居咨询电话:市本级8889631,北湖区2162711,苏仙区2880501)

(七)转诊转治办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必须转诊到上级医院就医的可直接到以下医院医保科进行办理: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限传染性疾病)、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郴州市中医医院、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限精神疾病)。(城职咨询电话:2267339,城居咨询电话:8889631)

(八)因异地就医医院未联网或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无社保卡等原因必须回市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办理:可先电话咨询后将相关资料邮寄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城职咨询电话:2267339,城居咨询电话:8889631)

(九)生育保险备案登记:生育保险备案登记按参保属地原则实行网上申报,经办人通过QQ群(市直QQ1群190099357、2群645507149)传递资料进行申报,生育保险孕妇保健手册暂不发放(直至疫情结束),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凭社保卡在协议医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咨询电话:市本级2330981,北湖区2152679,苏仙区2897199)

(十)生育津贴申领及异地生育医疗费用后台报账

经办人备齐资料后,生育津贴在网办端(地址:http://61.187.187.204:8090/front/#/)或在手机端微信公众号(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一次办结→一件事一次办)进行申报,异地生育医疗费用通过(QQ1群190099357、2群645507149)进行申报,电话告知后再通过EMS邮寄资料至市医保中心复核。疫情期间,申领时间适当延长。(咨询电话:2330981)

(十一)特殊病种、家庭病床、特殊药品业务申报受理:可到市内二级以上医院医保科进行申报,无需前来窗口办理。同时,可到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审批结果及办理手续,不需再来窗口领取审批表。(咨询电话:2185083)

(十二)协议医药机构结算申报:协议医疗机构医疗生育费用的审核结算实行先结算后审核,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对需要进行结算申报的费用可通过QQ或采取EMS邮寄结算申报表的方式进行申报,药店门诊结算申报QQ:373767314、QQ群:1027011233,医院结算申报QQ:271006436 、QQ群:1038171482。疫情防控期间药店门诊申报时间推迟至每月10日前。(咨询电话:2195163)

(十三)市本级医药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可通过电话、QQ、QQ群申报受理,资料拍照上传,QQ:122630447,QQ群:693605680。(咨询电话:2373981)

(十四)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意外伤害申报:可通过电话、邮箱、QQ群申报受理,资料可以拍照上传,原件可以适当延期上交,QQ群:637574950,邮箱:3328174598@qq.com。(咨询电话:2190225, 2190223)

(十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账:可通过电话、邮箱申报受理,原件可以适当延期上交,邮箱:279448385@qq.com(咨询电话:2890016)

四、市企业养老保险处窗口、市机关养老保险处窗口

(一)企业养老保险办理

1、登记征缴业务

因受疫情影响,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疫期将不加收滞纳金,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2、关系转移业务

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办理的先后不影响本地的参保和缴费,建议近期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延后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外地转入人员确因近期须办理退休手续的,可将转移资料原件快递受理。

3、待遇核发业务

凡近期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延缓至疫情解除后办理,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为退休时间,次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4、资格认证业务

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可以下载安装“老来网APP”进行资格认证。对应进行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而未进行认证的人员,暂缓到窗口现场认证,疫期不停发基本养老金,以后视疫情防控情况再恢复正常。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办理

参保单位将填报完整的资料拍照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养老保险征缴业务发送至136481@qq.com,养老金发放业务发送至czssbzxdy@163.com),打包文件名命名为“某单位+某事项+经办人+联系手机号码”,疫情过后再补交纸质资料。因受疫情影响,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业务的单位,申报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待省职工养老处下发2020年相关待遇发放文件,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待遇如需办理修改账号、退休人员死亡暂停等异动,可将资料快递,或者拍照扫描发送至待遇发放科统一邮箱受理。

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2月10日  

信息来源于郴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zs.gov.cn/html/dtxx/tzgg/content_3077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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