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新政,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4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主要内容为——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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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是在2月28日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3月30日的税总函[2020]55号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

三个月连发三道公告,足以见得中央非常重视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业的全面性,大局上也是为了尽快恢复疫情期间稍有停滞的市场经济。现在我们具体来看看包含了哪些内容——

数据来助力,优惠精准达

通过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的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以短信、微信等方式给予温馨提示。


助企有力度,复工加速度

对重点企业推行“一企一策”“一对一”“点对点”帮扶等服务措施。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小微有要求,税务来帮扶

着力支持小微企业。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企业成长路,你我共守护

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企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扩大一倍,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至M级企业。


办税走网路,服务再提速

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网上领发票,服务送上门

扩大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的覆盖面,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从2019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70%。


办税不打烊,服务全天候

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


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不仅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有利,对独立纳税人也是有好处,这极大减轻了因疫情影响带来的个人资金紧张的压力,同时也减少了独立纳税人在房地产市场所需要投入的各项资金,对开发商和置业者来说是双赢互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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