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了有关年终关账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我中心将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进行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终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放贷和还贷业务,资料受理照常进行。
二、请贷款职工于2020年12月28日前存足还款资金,避免出现逾期。
三、2021年1月5日恢复业务办理。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也就是说,在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期间,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放贷和还贷业务,各位贷款职工要记得在2020年12月28日前存足还款资金,避免出现逾期哦!
此外,自2021年元月起,也就是9天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将发生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
为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根据住建部“双贯标”要求,我中心自2021年元月起将按月对冲还贷方式由报账式调整为直冲式,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的资金不再划入职工银行卡,改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直接扣划还贷。即在每月指定的还款日从已签订对冲还贷协议的贷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直接扣划还贷。因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扣划金额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仍需职工在约定还款银行卡中补足,由委托银行在每月指定的还款日统一扣款。
对上述业务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29热线。
特此公告。
看完之后,有些小伙伴可能不是很明白,所以这里我给大家好好解释一下。
01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对冲?
住房公积金对冲就是指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在偿还贷款的时候,可以使用贷款人或者其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月来冲抵每月应还的部分贷款。一般情况下贷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时候,就已经和公积金贷款机构签订了对冲还款的业务。
02 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方式由报账式调整为直充式会有什么变化?
之前的报账式还款只是签约次月起每月将公积金划入职工的还款账户,由职工自己还钱给银行(需要购房职工先将每月房贷还款额打到还款银行账户上,还款后次月再从公积金账户提取上月还款额)。职工应在每月还贷日前查询还款账户内资金余额,若不足偿还当月还贷本息,应及时补充资金。
而此次按月对冲还贷方式由报账式调整为直充式,改为了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直接帮助已签订对冲还贷协议的职工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直接扣划还贷给银行(即每月公积金账户直接打到还款银行账户),这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市民无需时刻关注账户信息,直接就可以进行划扣,更为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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