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资兴市正式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稳定房地产行业投资、有序推动房地产市场销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大方面为着力点,落实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具体措施如下:
01
稳定房地产行业投资
(一)延期、分期征收规费
年内新建报批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平均40元/平方左右)予以延期缴纳,
延期缴纳时间自批准延期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对学校建设基金(130元/平方)进行分期征收,在土地出让金前交纳80%,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纳20%。
(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因资金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房地产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可以按月申请退还増值税増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小型、微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三)鼓励房地产私企与国企合作
支持我市房地产协会优秀企业与政府两大平台(市城投公司、市成诚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利用现有土地和资金,强强合作,盘活闲置资促进企业共同发展。
(四)加大金融行业扶持力度
市政府相关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与银行、房企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用好用活金融扶持政策。
(五)暂停房屋质量保修金交存
从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暂停交存房屋质量保修金。
(六)放宽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年内已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楼栋,申请预售时原形象建设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资即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装配式建筑要求不变)。
由市房地产协会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信用评价好的,重点监管资金由原来的20%降低为15%。
02
有序推动房地产市场销售
(七)给予契税补贴
以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且已缴清契税的。按契税50%给予补贴。
(八)鼓励房地产销售向房屋租赁市场转型
支持房地产开发公司转型,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
(九)鼓励团购和房企让利销售
原则上不支持单位集资建房或以单位名义组织团购,由市房地产协会按照市场化原则牵头组建团购网,搭建购房团购平台。鼓励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合规让利销售。
(十)加强地下车位销售和管理
参照《郴州市地下停车位建设利用管理办法》,为城区地下停车位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为鼓励支持开发企业销售车位,业主购买车位,办理车位产权。
03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十一)适当顺延项目工期和交付期限
因疫情影响已出让土地延期复工,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网签合同时间、交付期限顺延并告知购房业主否则需按原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对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
1.加快信息化平台搭建。
2.建立中介公司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3.不定期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检查,切实规范新房渠道分销,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三)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监督管理
建立房企经菅诚信体系,对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经营情况进行评价,并在预售许可、销售、预售监管资金拨付使用等环节进行重点跟踪、检査,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
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法院等部门切实加强房企全过程监督管理,对散布、捏造虛假信息、一房多卖、捂盘囤房、欠缴税费、转移挪用销售资金、拖延办证、打价格战和骗取购房困难补贴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有序发展。
依法打击“房闹”“物闹“地闹”事件,不断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此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省、郴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的来说,资兴市此次楼市新政调控重点着力于稳定市场需求、提升市场信心、促进住房消费。目前政策已处于发酵和消化阶段,房地产市场底部反弹的条件也已不断成熟,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指日可待!
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