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延期、提额!郴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来了!
近日,郴州市出台稳经济“1+7”一揽子政策,其中《郴州市落实国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第六条第28点提出“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涵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购房者和租房者三大群体,具体举措如下:
1
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2
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
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节选自《郴州市落实国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郴州市此次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覆盖面比较广,涉及了企业、购房者和租房者,客观上有助于缓解相关市场主体的压力:
其一,“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针对性解决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的迫切困难,支持企业稳生产、稳发展、稳就业;
其二,“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阶段性解决了缴存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还款困难,帮助缴存人渡过难关;
其三,“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是解决租房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减轻租房压力,促进缴存人消费。
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
审批表

说明:
1.一式叁份,单位、管理部、归集科各一份。
2.此表用于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的同时也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降低最低不能低于5%。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期限每次不超过两年。
▲表格来源: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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