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知中指出了“零首付”“首付贷”等加杠杆购房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01
什么是“零首付”“首付贷”?是如何操作?
而所谓“零首付”买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购房者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这20万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
另外一种是做高合同价,虚假贷款。通过这种操作把100万的房子,合同总价做到120万,实际可以贷款的金额变成96万,这样4万首付就可以上车了。这种“零首付”买房操作起来比较难,也加大了购房者的买房风险。
02
“零首付”“首付贷”的危害
一旦有了“首付贷”,购房者杠杆率过高,一旦未来房价下跌,很可能资不抵债,进而引发违约率上升,从而造成金融行业系统性的风险。而且,“首付贷”也可能造成逆向选择问题,导致大量没有购房能力的购房者冲动购房,增加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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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丨应规范行为,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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