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郴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最新方案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村民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保障被拆迁人权益,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近日,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郴州市中心城区村民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49492691@qq.com)提交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7日。


一、安置方式:公寓楼与货币化补偿并举


根据方案,村民可选择以下两种安置方式:


公寓楼安置:包括政府回购商品房安置,具体细则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货币化补偿安置:政府鼓励优先选择该方式,补偿标准与商品房价格挂钩。


被拆迁户补偿公式:安置面积×(同期商品房网签均价-公寓楼回购价)。


其他安置对象补偿公式:安置面积×(商品房均价-建安成本价)。


二、安置资格:严格审定,明确负面清单


资格条件: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征地预公告发布前拥有合法住宅。直系亲属、在校学生、现役士兵等特殊群体纳入安置范围。每户仅享受一次安置资格,已有其他宅基地者不予安置。


负面清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被拆迁房屋仅按征购价补偿,不享受安置资格。


三、安置标准:人均70平方米,特殊群体倾斜


安置面积按70平方米/人核定,1人户或达到法定婚龄未婚者按120平方米/人计算。


公寓楼建设用地按不高于50平方米/人配置,选址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配套停车、养老等设施。


四、优惠政策:奖励6万元,契税减免


选择货币化补偿的,每户一次性奖励6万元;在中心城区购房可享受契税优惠;公寓楼安置项目免征市、区两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下为《郴州市中心城区村民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原文件↓↓↓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郴房头条号自媒体“头条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郴房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及时通知我们,以采取适当措施。

团购报名

姓名:

手机:

户型:

面积:

楼盘:

网友点评(0

登录后才能评论,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