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需满足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全部封顶,并完成风险评估且预售评估无风险的条件。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查处,并暂停违规项目所有商品房的网签功能一个月,同时暂停受理其商品房预售申请两个月。该政策通过强化监管与处罚力度,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防范交易风险。
此外,通知鼓励现房销售模式,推动行业逐步优化销售结构。
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郴州在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有望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增强购房者信心。
以下为《关于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