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中心城区“商改住”调整实施细则出台!

近日,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郴州市中心城区“商改住”调整实施细则》。


该细则适用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已出让但尚未建设、或分期实施的商业项目,以及文件实施前已开发建设但未销售或已部分预售的商业项目。


文件明确,申请“商改住”调整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结清土地出让金;

2.不属于特殊服务功能的商业项目(如市、区级商业中心,专业市场,生活农贸市场等);

3.项目无抵押,或者虽已抵押但取得抵押债权人书面同意意见的;

4.项目未被查封、扣押,或者虽被查封、扣押但取得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部门书面同意意见的;

5.不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


以下为《郴州市中心城区“商改住”调整实施细则》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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