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布了《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0-2035年)》。文件内容涉及新房价格涨幅、全市常住人口、租赁住房套数、新增住房供应量等多个方面的重要内容。文件所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厦门岛内外城镇化水平差距较大
住房供应结构有待完善
文件对厦门现状问题作出了分析:厦门岛内外发展不均衡,岛内人口密度远高于岛外。岛内建成区人口密度约为1.7万人/平方公里,岛外为0.6万人/平方公里,约为岛内的1/3。岛内外城镇化水平差距较大,岛内城镇化水平远高于岛外,而岛外四区的发展也并不均衡。这点同样也反应在生活配套方面:厦门教育设施分布不均衡,教育设施总量满足,但是空间分布不均匀,造成片区结构性教育资源紧张。岛外小学和初中服务范围覆盖率低于岛内。岛外住宅小区成片建成后,周边仍无大型商业配套,居住生活不便。
此外,目前厦门市的住房供应结构有待完善。“租购并举”住房供应体系不够完善,租赁住房市场发育不充分,以政府、国有企业主导建设的租赁房总量不足。“新市民”保障有待进一步覆盖,各类人才住房保障需进一步加大。
另外,近十年内厦门出让商住用地岛外供给占比超过90%,城市住宅用地供给分散。新城建成规模较小,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人气不足。城中村布局分散,与城市空间相互交织,影响城市功能布局完整和城市品质提升,居住空间结构有待优化提升。
厦门新房价格年度涨幅不超过5%
2035年前居住品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据厦门市近期发布的《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0-2035年)》文件中提到,厦门市住房发展的近期目标(2020-2025年)有这么几点:
1.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居住品质逐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保持小康水平;
2.完善长租房政策,建立租期稳定、租金可控、环境宜居的住房租赁市场;
3.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保障房和安置房)覆盖率从25%提高到30%;
4.保持住房价格平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年度涨幅不超过5%;
5.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而在远期(2026-2035年),厦门市的目标则是实现城乡居住水平显著提高,居住品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住有所居”;房价、租金水平与经济发展、居民收入相适应,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形成完善的“租购并举”住房体系,满足市民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
厦门规划2035年常住人口达730万
城市住宅套数达250万套
在人口规模方面,厦门市在今年5月21日发布的“七人普”数据中显示,厦门全市现有常住人口数约516.4万,其中城镇人口约461.7万,占比约89.41%;乡村人口约54.7万,占比约10.59%。
本次文件中提出,规划至2035年,厦门全市常住人口730万人,其中城市社区人口577万人、城中村常住人口134万人、农村常住人口约19万人。
此外,文件还对城市住宅供应规模与结构作出规划:至2035年全市需城市住宅建筑总量约2.17亿平方米,250万套城市住宅。
至2035年新建城市住房建筑面积约9740万平方米,120.2万套住宅,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面积5370万平方米,53.7万套住宅;新建保障性住房约1250万平方米,21.4万套住宅;新建安置房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20万套住宅;市场转化租赁住房面积约1120.0万平方米,25万套住宅。
大力发展租赁住房
进一步满足市民多层次住房需求
文件对近期建设作出规划,在住房建设近期发展目标方面,到2025年,形成更合理、可衔接、分层清晰、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进一步满足市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住房品质逐步提高、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住房结构更为均衡、区域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厦门住房新增供应总量
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约41万套(可供租赁的住房约22.4万套,占比54.6%),面积325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供应量约12万套,面积1300万平方米,面积占比约40%;保障性住房供应量约1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约7 万套),面积600万平方米,面积占比约18.5%;市场化租赁房供应量约10万套(间),面积450万平方米,面积占比约13.9%;新建安置房供应量约9万套(可供租赁约5.4万套),面积900万平方米,占比约27.7%。
▲住房指标体系一览表
在规划的住房指标体系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和政策性住房,占全市城市住宅总量的>30%。至2035年租赁住房套数占全市城市住房总套数的比例>50%。
加强政策调控
保障土地供给
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方面,文件中共提出六点内容。
加强政策调控
落实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综合运用金融、税收、财政、行政等手段,实现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目标,推动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同步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判,防范市场风险。
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适度放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允许在厦稳定就业的非户籍人口自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持续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市场化运作,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良性循环,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完善租赁住房市场体系,加强租赁房市场管理,保障承租户的权益,提供租金合理、租期稳定、信息公开的租赁住房产品。加大租赁住房供给,形成“新建、盘活、改建”三位一体的房源供给渠道。 充分利用国有租赁住房用地、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新建租赁住房。
保障土地供给
科学制定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和滚动计划,保持土地供应、市场存量、市场销量三者的良性互动。 结合城市更新、轨道建设等计划,推进存量用地和轨道平衡用地供应。用地供给要适当集中连片,开发一片,成熟一片。 加大岛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适度超前。 岛内重点通过旧城更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结合交通走廊进行居住空间布局,提高站点周边居住用地比例。
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体制机制, 积极探索人才房保障、集体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其它非居用房改租赁住房、村庄拆迁安置等制度建设, 大胆创新, 形成适合厦门特点的住房制度体系。
建立住房规划体系
通过时间传导和空间传导,将住房专项规划指标落实到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住房建设计划,指导住房项目落地, 通过年度实施项目规划落实住房项目用地。
完善规划评估机制
结合住房发展规划、年度空间实施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同步开展规划评估。 在住房发展规划评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划任务和工作重点,使规划更加符合厦门住房发展实际。建立统一的房屋数据库,促进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升级,优化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全面提高住房信息化水平。构建房屋管理信用体系, 建立房屋管理信用信息数据库,构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支持信用体系建设。